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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转发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6-20 作者: 浏览次数:

各部门:

现将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》(鲁卫办字〔2016〕69 号)和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有关要求,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。

附件1: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

附件2: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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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0日

对于转发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的通知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.辫诲蹿

对于转发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的通知对于做好“山东卫生计生志愿服务”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.辫诲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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